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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公布第一批涉医疗美容行业违法典型案例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2-07

  2022年9月起,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商务会展局、泸州海关、市税务局等9部门联合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的虚假宣传、非法行医、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问题,加大线索摸排、深化执法联动、加强行刑衔接,依法查办了一批涉医疗美容违法犯罪案件。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第一批涉医疗美容行业违法典型案例。

  一、泸州某整形美容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宣传其医疗美容项目,通过新氧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包含:未经过相关广告审查部门审查的医疗、医疗器械广告;表现诊疗方法的医疗美容广告;使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的医疗美容广告;表示功效性断言内容的医疗、医疗器械广告;发布包含其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规格:100单位/瓶)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

  2022年9月30日,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69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泸州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和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当事人在购进医疗器械时未索要相关资质和票据,同时也未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在使用期间未加强质量管理,致使已过期的医疗器械处于使用状态。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2022年10月26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四川某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

  2022年12月29日,泸州市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摆放有三张易拉宝宣传画报,其中一张画报显示“......医疗美容整形技术院长某某某,教授,蜂巢样注射技术创始人”,当事人无法提供以上宣传内容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2023年1月3日,泸州市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查办中。

  四、泸县某美容美体店涉嫌销售未明码标价化妆品

  2022年12月15日,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泸县某美容美体店货架上摆放有9套待售的富勒烯多肽冻干粉套装产品,检查中执法人员现场未查见该产品的价格标签。该美容美体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2023年1月12日,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诚信守法才能行稳致远,医疗美容领域各类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切实以案为戒、坚守底线,严格合规运营、依法执业,强化安全管理、品质服务,共建共享健康规范的行业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医疗美容本质上是一种医疗行为,请广大消费者科学认知和谨慎对待医疗美容,增强自我保护和理性消费意识,确需进行医疗美容的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美机构查证医师是否具有合法资质(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查询),查询所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获批注册(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自觉抵制非法医美活动,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请及时依法维权。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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