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7-31
近日,全省首例贩卖支付宝信息案在泸县公开审理。两名90后被告人,涉嫌贩卖支付宝个人信息以及支付宝企业信息,从中非法获利18万余元。
法院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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