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5-05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城区交通秩序,确保交通组织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等相关规定,现结合纳溪区交通管理实际,对纳溪区裕麟路、纳溪长江大桥实施货车限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限行方案
一、货车限行道路
裕麟路、麒祥路(紫阳大道至纳溪长江大桥段)。
二、货车限行时间
白天7:00-19:30
三、货车限行种类
中型、重型货车(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禁止通行。
四、其他规定
本通告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后期因环保督促检查、施工等其他特殊原因实施的其他交通管制,以其具体通告为准。
(来源:酒城交警)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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