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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拟对建筑业企业高管团队最高300万元人才发展奖励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1-25

  按照《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泸组发〔2021〕2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前。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0830-3191374

  邮箱:68347436@qq.com

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泸组发〔2021〕2号)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政策措施

  支持企业成长,对取得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且做出经济发展贡献的,经认定给予企业高管团队最高300万元人才发展奖励。

  实施范围

  在泸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实施,含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以及各市级园区管委会。其他各县可参照本细则执行或另行制定具体细则。

  支持对象

  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资质等级,于2021年8月24日后首次入统,并在入统当年申报有建筑业产值的建筑业企业。

  申报条件

  1.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序列资质,于2021年8月24日后首次入统,并在入统当年申报有建筑业产值的建筑业企业。

  2.申报企业应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企业高管团队成员无失信行为。

  奖励标准及经费来源

  满足申报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入统当年年产值达到5亿元、2亿元、5000万及以上,分别给予企业高管团队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解决。

  申报材料

  1.建筑业企业高管团队奖励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建筑产值入统资料;

  4.高管团队任职情况;5.企业完税证明。

  办理程序

  1.申报。上年度入统名单确定后,各申报企业填报申报材料,报属地区建设主管部门。

  2.初审。由区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初审合格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审。

  3.复审。由市住建、税务、财政、统计等部门联合审查,确定奖励企业名单,市住建局将通过评审的奖励企业名单在官网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落实奖励政策。

  本细则有效期与《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有效期一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细则由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建筑业管理科0830-3191374。附件表单请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来源:泸州住建发布)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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