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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自贡出台十条措施全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5-26

  5月24日,记者从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自贡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再造产业自贡筑牢工业“压舱石”,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贡市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且固定资产投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新增中长期贷款,给予不超过银行最新一期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最高200万元贴息。

  二、支持数字化转型。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AA级、AAA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且取得证书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奖励。

  三、支持发展服务型制造。对新通过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园区(基地)、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研究院等工业设计载体平台和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奖励。

  四、探索组建市级产业基金。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引导各类资本向我市制造业重点企业聚集。

  五、加快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获得多项认定的,按奖励额最高的一项执行。

  六、鼓励企业上台阶。对“个转企”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核心团队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七、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建设。对新认定为“全国质量标杆”“四川省质量标杆”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八、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使用自贡市企业生产且获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按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九、引导制造业绿色发展。对新创建为国家、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为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为省级节水型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为国家、省级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十、大力培育产业集群。按照“一园一主业”原则,支持各区县围绕节能环保、新材料、清洁能源装备科学编制产业规划,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对全市排名前三的园区,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同等条件下,支持现有企业新上项目享受招商引资扶持政策。

  据悉,本措施有效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其中有明确执行期限的,按规定执行。有效期满后,在做好政策绩效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修订、完善,研究出台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兑现政策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县财政统筹安排予以保障。实施期间,国家和省级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符合国家、省、市同类奖补政策(含招商引资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来源:自贡网 记者 陈翠)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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