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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附职位表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3-24

  23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发布关于2023年第一次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的公告,公开考试转任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相当层次职级)及以下职级职位共24名。

转任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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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阅读原文)

转任范围

  符合公开考试转任条件的泸州市内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公开考试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3年3月27日),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当月(2023年3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在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3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考试转任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第一次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转任单位联系。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第一次泸州市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网上提示的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转任机关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4日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次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转任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转任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者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试转任程序,不再作为考试转任人选。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5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转任计划。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4月下旬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四)资格复审

  转任机关负责资格复审,按转任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3:1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持《报名表》(区县及以下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市本级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转任程序。笔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详情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来源:酒城先锋)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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