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1-06
“千门开锁万灯明……”新的一年欢乐氛围已接踵而来,在新年到来之际,烟花爆竹能不能放?哪里能放?自贡有了最新规定!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减少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贡市禁止燃放区域
自流井区:新街、郭家坳街、五星街、东兴寺街、舒坪街、仲权镇、荣边镇所辖区域。
贡井区:贡井街、筱溪街、长土街、艾叶镇、成佳镇、建设镇、桥头镇、龙潭镇所辖区域。
大安区:大安街、龙井街、和平街、凤凰街、马冲口街、凉高山街、新民镇、团结镇、大山铺镇、三多寨镇、何市镇所辖区域。
沿滩区:沿滩镇、卫坪街、仙市镇、王井镇、邓关街、兴隆镇、瓦市镇、黄市镇、永安镇所辖区域。
高新区管委会所辖全部区域。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区域。
大型焰火活动举办需审批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进行燃放作业。
违规将被处罚
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致使被监护人违反本通告的,责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需要你的支持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积极劝阻、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祝大家都过一个平安吉祥年!
(来源:自贡公安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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