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2-25
近日,龙马潭区法院通过爱心执行悬赏顺利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袁某与赵某甲、赵某乙、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龙马潭法院判决,赵某甲、赵某乙、刘某连带赔偿袁某9.8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原告于2017年8月向龙马潭法院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诚信“丢失”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甲、赵某乙、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赵某甲、赵某乙、刘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龙马潭法院依法将赵某甲、赵某乙、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赵某甲、赵某乙、刘某经常外出,限制消费后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对其生活带来不便。于是,被执行人赵某甲、赵某乙、刘某与袁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三年偿还赔偿款,但到期后赵某甲、赵某乙、刘某仍拒不偿还赔偿款,拒绝接听执行干警电话,发信息也不予理睬,最后竟然更换电话号码,玩起了“躲猫猫”。
助你“网红”
鉴于案件属于民生案件,龙马潭法院启动爱心悬赏执行机制为申请人袁某购买了爱心执行悬赏保险,对赵某甲、赵某乙、刘某进行执行悬赏。之后,各新闻网、微信、微博都发布了对赵某甲、赵某乙、刘某的执行悬赏公告,三人成了“网红”。
司法威慑
赵某甲、赵某乙、刘某从泸州新闻网得出自己被悬赏“通缉”,很难受,压力也很大,朋友们纷纷致电“问候”,严重影响生活和形象。
赵某甲、赵某乙、刘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现场支付赔偿款5万元,主动承担爱心执行悬赏保费3000元,写下具结悔过书,保证剩余款项按时支付。本案通过爱心执行悬赏顺利执结,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罗洪 文雯)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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