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1-08-01
7月29日,记者从宜宾县民政局获悉,今年,该县通过准确核实低保对象家庭,严格规范城乡低保金审批和发放程序,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截至目前,已发放低保金2531万余元。
据了解,该县自今年1月起,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着力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15元提高到260元,农村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00元。截止目前,城市低保享受人数达63960人次,兑现金额1201.81万元,人均补差187.90元,农村低保享受人数达174234人次,兑现金额1329.23万元,人均补差76.29元。(完)洪梅 谢庆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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