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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艺:城管送鲜花,执法添和谐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0-07

    根据报道,商户将经营物品摆到店外,属于违规经营,城管上前纠正,临走时还送上一枝鲜花。收到鲜花的商户,此后会不会因为这一枝花的关系而不再违规?昨日,记者在洪山区书城路体验了城管部门最新尝试的“献花执法”。(《搜狐网》10月7日)

    近年来,老百姓往往把城管执法与“野蛮”联系在一起,似乎城管执法人员就只热衷于搞“扫荡式”的野蛮执法。城管暴力执法、野蛮执法、无理执法、滥用联合执法等等,都成为了百姓心中城管的代名词,这不仅损害了城管的形象,也严重影响了执法形象。

    无论是从执法依据,还是从执法现实来看,让城管执法这种与民生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活动充满人性关怀、道义价值,都是非常紧迫和必要的。构建和谐社会,行政执法也要注入新思维和谐执法应成为行政执法的主流。

    执法的目的是规范城市管理,促进社会和谐,而不是持敌视的态度视执法对象为敌人,视执法权为为特权、强权。要实现和谐执法,关键是方式上依法执法,态度上与民为善,要让包括执法对象在内的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也感受到法律的温情,执法的亲和力。

武汉城管“鲜花执法”或许表明,对执法对象多一点设身处地的同情、理解,少一点对立、打击意识,对其违法行为,多一点耐心的劝解、疏导,而少一点粗暴的罚款、没收,只要我们真正秉承一种以“服务”、“为民”为根本宗旨的执法理念,包括城管执法在内的各种行政执法活动,不仅与“爱心”、“温情”这样的道义形象并不矛盾,而且完全是可以有机地统一起来,真正实现“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政府 肖 艺)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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