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门户网站

江阳法院刘红梅被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人物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1-06

  为进一步培树先进典型、推动工作,近日,四川高院对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通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刘红梅被评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个人”。

江阳法院刘红梅被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图1)

江阳法院刘红梅被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图2)

江阳法院刘红梅被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图3)

  刘红梅自2013年进入江阳法院以来,她就一直坚守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微笑、热情、周到、耐心是她的标配,人美、心善、能力强是当事人对她的评价。

江阳法院刘红梅被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图4)

  工作中,刘红梅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为己任,以提供智慧精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目标,依托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四川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四位一体综合诉讼服务平台开展诉讼服务,不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江阳法院刘红梅被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图5)

  2021年,刘红梅立案2822件,其中民事一审案件2432件,非诉保全审查案件313件,民事审判监督案件20件,特别程序案件54件,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3件。

江阳法院刘红梅被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图6)

  刘红梅说,回首这一年,有付出,有奉献,也有收获。在飞逝的时光里,她看到的、感悟到的江阳法院,是一个公正、温暖的法院,这里有为民司法的法院人、有匡扶正义的辩护人、有喜极而泣的当事人......

江阳法院刘红梅被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图7)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八年来,刘红梅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其所在团队获得“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集体”“泸州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并被泸州中院记集体三等功。

江阳法院刘红梅被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图8)

  “明知力量有限,我仍愿意坚守,因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要从我这里开启。”这句话看似质朴无华,却凝聚了刘红梅为民司法的理想与信念,也道尽了她对法治事业的无限热爱。(来源:江阳法院 图文:任燕)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