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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月2日起,江阳区启用28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头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11-02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实地勘察和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银沙路与竹林南路交叉口等28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3年11月2日0时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3年12月2日正式启用。

  二、地点

  1、银沙路与竹林南路交叉口;

  2、酒谷大道二段与黎明南路交叉口;

  3、酒谷大道四段华为大数据交叉口;

  4、酒谷大道四段沙茜加气站交叉口;

  5、城南大道二段与未来大道交叉口;

  6、金凤湾路与前丰路交叉口;

  7、江南路三段与黄桷路交叉口;

  8、银沙路与林海南路交叉口;

  9、沙茜北路与沙坪路交叉口;

  10、泰港北路与旭阳路一段交叉口;

  11、金沙路与竹林南路交叉口;

  12、天府路(天府二中南门);

  13、天宝路华为大数据交叉口;

  14、酒谷大道五段与泰阳路一段交叉口;

  15、黄桷路出城南路一段西北130米;

  16、城南路一段出江南路三段南160米;

  17、酒谷大道一段西侧长江学校南120米;

  18、黄桷路进城南路二段西北80米;

  19、蓝安路二段出科技路东北120米;

  20、蓝安路三段进蓝天路三段东北100米;

  21、蓝安路二段进科技路东北80米;

  22、酒谷大道一段进帧楠路南140米;

  23、蓝安路一段出星安路东北250米;

  24、城南路一段出黄桷路北270米;

  25、酒谷大道五段与泰盛路交叉口;

  26、沙茜南路与金沙路交叉口;

  27、蓝安路一段与黄桷路交叉口;

  28、酒谷大道四段与平安路交叉口。

  三、抓拍范围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2023年11月2日


  交警提醒:

  路口遵守信号行,变更车道需看清。谨慎行车前路平,安全驾驶筑文明!

(信息来源:酒城交警)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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