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刑事拘留!宜宾珙县一男子买假证办户口遭了!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3-29

  四十元能让一个人承担刑事责任?

  别不相信,最近,宜宾珙县公安就办理这样一起因为“40元”引发的刑事案件。

  近日,珙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买卖国家机关公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兵(男,现年42岁,四川省珙县人)。

  2021年1月上旬,李某兵在珙县公安局办理户籍业务时,审核民警发现其出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更正正面和户口簿”有异样,遂对其进行盘问。

  面对意想不到的民警问讯,李某兵很快紧张起来,先是支支吾吾,后来眼看躲不脱、赖不掉,加之民警的再三追问,李某兵承认了自己所持证件均系虚假证件,并交代了自己花40元在成都市青羊区购买该虚假证件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兵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法律视点: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珙州卫士)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