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7-24
7月16日早上7时许,天池派出所接到一起群众求助报警,“警官,我的车车开到田里面去了”。
“人没事就好,你什么时候、怎么开下去的呢?”
“呃......(沉默3秒)昨晚天太黑了,看不清路。”
“哦,那我们先例行做个酒精检测。来,请吹气 。 ”
最终经抽血检测,罗某血液酒精含量39.9mg/100ml,其因酒驾已被公安机关暂扣6个月驾驶证,扣12分,罚款1000元。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道理咱都懂,就是有人犯。今天再曝光一批“二次”酒驾的驾驶员。
不知悔改可就不是扣分罚款那么简单了!
1、杨某刚于2013年8月3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2021年5月21日,杨某刚再次酒后驾驶车牌为川E884G6的二轮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严某均于2021年3月1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2021年5月21日,严某均再次酒后驾驶车牌为川E594G8的二轮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3、王某于2020年4月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2021年7月12日,王某再次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4、李某于2016年12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2021年7月14日,李某再次酒后驾驶车牌为川E051K8的轿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上述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罚。
安全驾驶,远离酒驾。(来源:平安叙永)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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