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8-27
你有没有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的生活?什么该发,什么不该发,你知道吗?例如:这样的

8月20日9时许,罗某将车辆停放在禁止停车的地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泸州市交警四大队对罗某开具罚单。

为了释放心中的愤怒和对交警的不满,罗某拍下罚单,并配文在朋友圈和某视频平台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论,以此发泄情绪。

纳溪警方发现该情况后,随即将罗某传唤至安富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罗某在今年4月20日也发布过辱骂交警的言论。


经民警教育后,罗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非常后悔自己的冲动行为。

目前,罗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千万别把自己的“朋友圈”当作“泄愤圈”。对于执法行为如有异议,要通过合法途径提出,恶意辱警、传播涉警谣言等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来源:平安纳溪)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