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2-22
近日,泸州市叙永县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2”线下排查中发现,赤水镇某餐馆订餐电话彩铃中有“野生河鱼”宣传违法线索,该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该餐馆开展调查。

经调查核实,该店开办于2015年,经营者为了招揽生意、吸引顾客,开通了宣传彩铃。自叙永县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以来,该餐馆已经按照要求拆除了户外店内广告、修改了菜单等违规宣传资料,店内也未销售“野生河鱼”,但未取消“野生河鱼”宣传彩铃,执法人员对经营者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
据了解,叙永县市场监管局一直以来将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力度对电商平台及线下销售水产品标注“野生鱼”“野生河鲜”等字样,餐饮经营单位以“野生”“江鲜”“河鲜”等为噱头进行商业宣传,或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赤水河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以及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予以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查处。
普法小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完)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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