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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恐房屋被拍卖,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欠款21万元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3-02

  拖欠货款迟迟不支付,面对法院强制拍卖房产,被执行人主动现身一次性付清案款21万元。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强制措施施压,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申请人从事砂、石、水泥运输及销售工作,被执行人从事变电站施工项目工程承包,被执行人找到申请人,要求其为自己承包的工程项目运送砂、石、水泥等材料,并在运送工作完成后进行了结算。后因被执行人资金周转困难,该笔货款一直未予支付。经纳溪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履行协议。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依旧未按约支付,一拖再拖,无奈之下,申请人向纳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送了相关法律文书,查封了其名下的房产,告知被执行人如果不及时履行,将承担房屋被拍卖、变卖的法律后果。经多次沟通未果,执行法官对该房屋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进行了必要的现场勘查。本以为法院只是虚张声势的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开始着急了,马上联系执行干警,一改之前的推诿态度,主动协商并还清了拖欠货款,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纳溪区法院不断巩固和扩大阶段性执行攻坚成果,对规避执行、阻碍执行的行为,用足用好强制措施,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在此也提醒被执行人,应当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积极配合,逃避执行的行为不仅将增加自己履行义务的成本,还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谢雅琴)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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