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3-03
近日,泸县公安局接网友举报:有人在玉蟾大道飙车还发视频炫耀!

严重超速
接报后,交警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根据举报信息及视频内容锁定视频车辆及其驾驶员李某。
经查,2月24日下午,李某驾驶车辆在限速60公里/小时的玉蟾大道临近港城大道路段时,将车速一度飙到180公里/小时以上,已经严重超速。同时,李某还在此过程中用手机拍摄视频,并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这段视频也成为李某严重超速的有力证据。
2月28日,交通民警依法传唤李某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李某对其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驾驶车辆超速70%以上和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使用手机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4分并罚款。
超速扣分标准
超速10%以上未到20%,处50元罚款并扣3分;超速20%以上未到30%,处50元罚款并扣6分;超速30%以上未到50%,处200元罚款并扣6分;超速50%以上未到70%,处1000元罚款并扣12分,可并处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超速70%,处2000元罚款并扣12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安全提示
公路不是赛车场,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违法容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给自身和他人安全带来威胁。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共同参与交通秩序管理,共同营造良好交通环境。(来源:平安泸州)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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