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5-12
提到高空抛物,大家都心有余悸,大到花盆、酒瓶,小到铁钉、鸡蛋、果核,这些看似平常的东西从高空坠落,极有可能会致人受伤、死亡,顷刻间给一个家庭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大山坪派出所接到陈先生(化名)报警,称其母亲吴女士(化名)被一个“从天而降”的苹果砸中。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了解,当天18时许,吴女士在小区内散步,一个啃了一半的苹果从天而降,砸到了她的头上。民警迅速调取小区监控视频,揭晓了苹果的“来历”。

原来,事发当时,该小区某栋10楼住户张先生家的儿子小张(化名),顺手将苹果从窗户扔下砸中吴女士。随后,在家人的陪同下,吴女士到医院进行检查,所幸,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民警随即来到张先生家中,对张先生夫妇及其儿子进行批评教育,后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张先生夫妇赔偿吴女士相关费用。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是你想象不到的,即使是一枚鸡蛋从高空抛下,也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 )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
高空抛物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高楼中的居民要自觉遵守公共准则,定期检查阳台、室外物品的安全性,以防发生意外,同时,看管好家中孩子,绝不能心怀侥幸进行高空抛物。(来源:平安泸州)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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