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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出5000余只“被囚”蟾蜍!内江经开区警方:私自捕捉2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9-02

  8月31日,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联合内江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在甜城湖圣水寺水域,按照相关规定,对查获的5218只,重达1100余斤的蟾蜍进行放生。

  据悉,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内江经开区警方办理了一起系列非法狩猎案件。办案民警通过对涉案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发现,涉案人员刘某(已采取措施)有非法狩猎、销售蟾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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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现场

  为进一步扩大战果,内江经开区警方迅速抽调治安、刑侦等警种,对案件继续深挖细查,并成功找到刘某销售蟾蜍的“上家”秦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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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清点

  经调查发现,秦某在内江市中区和平村菜市场内有一处冻库,且冻库内很有可能藏有更多的蟾蜍,办案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并在冻库内查获大量的蟾蜍。经现场清点,冻库内共有蟾蜍5218只,重达1100余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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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收缴

  8月31日,内江经开区警方联合内江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的执法人员依法对冻库内的蟾蜍进行收缴,并按照规定进行放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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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冻库老板秦某已被内江经开区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蟾蜍受法律保护不能私自捕捉,同时蟾蜍本身也有毒,不能随意食用。”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彭锐介绍,蟾蜍俗名癞蛤蟆,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2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内江经开区警方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狩猎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最内江 文图:曾利军 孙溢)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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