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0-24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佩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主动出示健康码,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早已成为全民防疫的共识。
然而,仍然有人无视疫情防控规定,出入公众场合拒不配合防疫相关要求。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21日15时许,叙永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医院门诊处有人拒不服从疫情管理要求,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经查,吴某某于2022年10月21日15时许到叙永县叙永镇中心卫生院取检查报告,在未出示健康码的情况下,意图进入卫生院,随后被工作人员阻止。吴某某不顾阻止,挣脱后朝卫生院内走去,随后保安将其带出卫生院,并让吴某某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结果,而吴某某表示自己不会操作手机,用力拍打卫生院防疫卡点的桌子,不佩戴口罩并辱骂保安和医护人员。
处罚:目前,吴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叙永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警方提醒:
疫情仍然存续,防控不可松懈。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坚决查处。
(来源:平安叙永)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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