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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在内江重建宅基地住宅需要哪些手续?官方回复——

杂谈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0-28

  家中常年无人居住,宅基地房屋失修倒塌,重建宅基地住宅,需要如何操作?手续、流程、政策到底怎样规定?

  近期同样烦恼的罗先生,得到了官方回复!

  罗先生: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资中县醮坛山村9组的村民。因为家中常年无人居住,导致宅基地房屋年久失修已经倒塌,现在想回乡重建宅基地住宅。

  因常年在深圳创业,对家乡情况不甚了解,想咨询目前的政策是否允许重建宅基地。

  若允许:

  1、我需要走什么流程?

  2、流程中需要哪些部门批准?

  3、如何发起申请?通过系统?逐级跑局?

  3、多长时间能得到最终的批复?

  4、最终能办不动产权证吗?

  5、建设宅基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怎么规定?

  6、再建房屋选址是否能更换?

  5、因在外地较忙,能否委托他人办理?

  期望佳音,不胜感激!

  内江市资中县人民政府 :

  您好!

  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重龙镇人民政府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资中县人民政府[2014] 19号文件,确定重龙镇醮坛山村为县城城市规划重点控制区,农房建设采取统一规划建设,不审批单独建农房。村民现有自建房经有权机构评估鉴定为危房的,按现状面积维修加固处理;申请危房改造的,采取统规统建方式建设。在聚居点区域内,10户及以上共同申报建房或统一建房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村民自住房屋,可申报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统规统建方式建设相关信息如下:

  1.申请流程:审批核准,用地审批,规划建设审批,建设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发证。

  2.流程中涉及的批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乡镇人民政府实体审查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初审,县农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县国土资源委员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审批。

  3.如何申请。由农户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退出原宅基地协议,经村民会议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统一意见,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农民聚居点项目申请。

   4.批复时间。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作出审查意见并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审查上报。

  5.不动产权证办理。房屋建设资料(含文字资料、图片和相关电子文档)由县住建局和县自然资源规化局按要求整理归档备案,作为农房建设相关办证依据。农民聚居点项目竣工验收后,凭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和建设工程竣验收备案手续、县自然资源规化局核发的建设用地竣工验收通知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进还基地证明书以及相关报件资料办理房屋、土地登记。

  6.宅基地面积及建筑面积规定。宅基地面积:本村民小组人均耕地1亩以上(含1亩)的,人平宅基地不超过30平方米。本村民小组人均耕地0.5亩以上(含0.5亩)至1亩以下的,人平不超过25平方米。本村民小组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人平不超过20平方米。每户人口计算标准为: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建筑面积:县城城市规划重点控制区内每户户籍人口在3人及以下的,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户籍人口为4人的,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50平方米。

  7.再建房屋选址规定。县城城市规划重点控制区采取统规统建,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规划选址用地,须严格执行规划和设计。

  8.能否委托他人办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签订委托书,由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

  如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向重龙镇人民政府反映和咨询,办理人:曾辉,联系电话:13982715770。

  谢谢来信!

内江资中县重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日

(来源:中国内江网络问政平台)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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