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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解答在身边 │ 如何处理业主故意拖欠物业费行为?

杂谈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1-03

  问:有些业主找各种理由故意拖欠物业费,比如:“小区养狗太多、楼上雨棚声音太大,吵的人睡不着觉、物业不管我就不交物业费。我买了房但一直未居住,没有享受物业服务,我不交物业费......”物业收费非常困难,业主这样故意拖欠物业费合理吗?

  答:《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规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注释:本解释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物业管理条例,国家、省、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出台,以最新施行的为准。

(来源:泸州住建发布)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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