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4-04
“关于互联网举报龚革川同志的问题,经查,相关检举控告均不属实,现予以澄清。”3月31日上午9点30分,一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在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委党政大楼会议室召开。泸州市纪委监委以“面对面”的方式,对群众举报反映合江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龚革川有关问题的调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相关问题予以澄清。(4月1日 廉洁四川 https://www.wxnmh.com/thread-10287710.htm)∣
在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四川省泸州市纪委监委首次以会议澄清的方式到当地为被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具有十分重要的教育意义和时代意义。作为各级纪委监委干部,在对别人监督执纪的同时,也应当接受群众的监督,但是,如果一些不明真相或出自私人恩怨的的群众对干部进行不实“举报”,势必给当事人带来心理压力,不仅影响工作的开展,还有损组织的形象。“实事求是”是我们党一贯的原则,面对群众的举报,及时展开调查,适时为干部“澄清正名”,让基层干部放心大胆“往前走”。
“割肉奉君尽忠心,但愿主公常清明;臣在九泉心无愧,勤政清明复清明。”这是传说中介子推写给晋文公重耳的《清明》诗,其中的“清明”一语双关,既写出了清明时节的天气特点,更道出了执政者应当“清明复清明”的勤政廉洁之道。可见,古人就十分崇尚执政的“清明”。各级纪委监委,扛起的是“清明”的责任,践行的是“清明”的路线。人民群众盼望领导干部的“清明”,而各级领导干部也只有在“清明”的环境中卸去精神负担,轻装上阵。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许多“老虎”“苍蝇”因被群众举报而落马,这也是政治“清明”的体现。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已经成为了事实和人们的共识。在这样的“清明”背景下,也有一些别有用心者钻空子、找茬子,认为凡是“群众”对“干部”的举报,“上级”都会相信“群众”的话,被“举报”的干部都会被处理。须知,我们的纪委监委以及各级各部门,无论你是“群众”还是“干部”,都绝不会听信“一面之词”而作出判断,任何捏造的“事实”,在“清明”的监督执纪面前,都会不堪一击。
从另一角度说,被不实举报的干部虽说“真金不怕火炼”“树正不怕影斜”“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但如果这个“名”一直得不到“澄清”,毕竟开展起工作来会受“思想包袱”的影响,甩不开膀子,也迈不开步子。在为干部“澄清正名”这一问题上,泸州市纪委监委走出了铿锵的一步。而面对“群众”的举报和当事人的申请,他们立即开启了“澄清正名”工作,适时时为被举报干部卸下了思想包袱,充分证明,“清明”的环境不允许干部腐败懒政,也不允许“群众”捏造事实玷污干部“清名”。
“勤政清明复清明”,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广大干部的希望,更是广大干部的基本职责。及时为基层干部“澄清正名”,才能够让他们彻底解放思想,消除顾虑,大胆作为。清明时节,春光正浓,我们在追思怀远的同时,更当行“清明”之事,做“清明”之人。泸州市纪委监委适时为被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让基层干部在“心底无私”的前提下干起工作来少了顾虑与羁绊,甩得开膀子,迈得开步子,大踏步地“往前走”!(文/何竹梅)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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