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场发布会关注你的“菜篮子”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12-15

12月12日,《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暨贯彻实施会举行,发布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及制定过程。据悉,《条例》将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jpg

《条例》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农贸市场是居民采购日常生鲜食品的主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市民的食品安全与生活便利。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当前,我市部分农贸市场存在食用农产品溯源不到位、菜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市民对此反映强烈,亟须制定地方性法规对这些问题加以规范管理,以回应民生关切。制定《条例》,可以从法治层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改善农贸市场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安全、便捷购物环境的需求。同时,制定《条例》还可以规范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补齐城市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农贸市场的环境秩序从“散乱差”向规范有序、便民利民转型,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助力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此外,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涉及市场监管、商务、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合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制定《条例》可以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建立综合协调与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解决“多头管、管不好”的问题,有助于监管资源整合和执法效能提升,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条例》制定过程是怎样的?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报台网微端”媒体矩阵、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及立法咨询专家库等平台作用,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并多次组织政府部门、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会,收集社会各界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700余条,为优化条款提供实践参考,同时对各方意见建议逐条研究论证,对《条例》反复修改完善。

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向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征询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则从专业角度多次反馈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对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充分采纳,使《条例》的条款内容合法合规,文字表述准确规范,最终形成了现有《条例》内容。

《条例》聚焦哪些核心内容?

记者了解到,《条例》共五章33条,第一章为总则,对立法目的、农贸市场的定义、适用范围等作了规定。第二章规划与建设方面,对农贸市场的专项规划、创新服务方式、土地使用权、活禽宰杀点等作了规范要求;第三章经营与管理方面,对自产食用农产品销售区、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的义务、农贸市场因故歇业或终止经营等内容作了规定;第四章法律责任方面,对擅自设立活禽宰杀点、擅自改变农贸市场用途、向自产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收取摊位租赁费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进行了规定;第五章附则,规定了《条例》施行时间。

点击此处

查看《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全文

(来源:泸州发布 记者阮春华)

编辑:肖昂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