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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泸州两名高校学生的建议写入地方性法规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9-28

  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泸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这是泸州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13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了解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金阳和董惠,此前提出的建议被采纳写入了《条例》,这在泸州地方立法过程中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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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金阳(左一)、董惠(左二)旁听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

  今年4月29日,代金阳和董惠分别对《泸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提出了建议。其中,董惠建议《条例》明确红色资源数字化保护与活化利用的具体内容,建立全市统一的红色资源数字库;代金阳则建议《条例》明确支持高校创新红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学生创作红色微视频、红色动漫、线上打卡、红色情景剧等轻量化、易传播的作品,用年轻人的语言讲好四渡赤水等本土红色故事,同时明确志愿服务参与渠道,常态化参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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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期间召开的旁听公民座谈会上,董惠对《条例》草案提出建议

  记者了解到,两名学生的建议分别对应了《条例》的第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红色资源数据库。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红色资源的数据采集、目录编制、更新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开发利用”;第三十条“鼓励和支持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开展红色资源理论、应用研究及宣传交流,挖掘阐释红军长征四渡赤水等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为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提供理论支撑”;第三十八条“鼓励和支持红色展馆、景区等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招募志愿者担任义务讲解员、红色宣讲员、文明引导员,参与红色资源设施保护、宣传讲解和秩序维护等工作。鼓励和支持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英雄模范、退役军人、烈士亲属、专家学者和青少年学生参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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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期间召开的旁听公民座谈会上,代金阳对《条例》草案提出建议

  代金阳得知建议被采纳,十分兴奋。他向记者展示了一条短信:“感谢您对《条例》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法制(工)委会认真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研究论证,修改完善《条例》,再次感谢您对泸州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支持!”代金阳说,没想到自己的建议真的能被采纳,内心十分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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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和游客在古蔺县太平古镇观看《胜利之渡》。 泸州相册摄影师 李骁 摄

  据了解,在《条例》制定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共收集到509条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名高校学生的建议首次被转化为泸州地方性法规条文,是青春力量参与立法实践的生动案例。在今后的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将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更好地汇聚民智民意,让更多青春声音、青春表达在地方性法规中得到体现。

(来源:泸州发布-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阮春华 通讯员:张宇奇)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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