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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利: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物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2-27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巾帼担道义·忠诚铸法魂”先进典型系列报道(四)

  陈红利,1987年进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工作,在法院坚守32个春秋,将最美好的青春奉献给了审判事业。她先后在民庭、审监庭、刑庭从事审判工作,2016年12月至今,在执行局工作。

陈红利: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图1)

  敢和“老赖”叫板 促其主动还款92万元

  面对失信被执行人,陈红利毫不手软,敢于使用强制措施,和“老赖”叫板。

  成都某化工研究所欠付他人工程款90余万元。执行中,该研究所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也未报告财产。陈红利法官在查封被执行人在成都的房产后,果断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两次到该研究所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告知该研究所负责人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经过权衡后,主动向法院打款92万元,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

  三赴昆明调解 高效执结借款案

  胡某甲与石某、胡某乙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标的为40万元及利息。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两名被执行人在云南昆明的房产,因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均在昆明务工,介于异地房屋评估程序复杂,为节约诉讼成本,提高执行效率,陈红利三次到昆明组织双方调解,对查封的房屋进行议价,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以房抵债的和解协议,并成功将房屋过户到了申请人名下,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回顾三十多年法院工作的酸甜苦辣,陈红利坦然地说: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有良知。如今走在执行路上,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田永杰)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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