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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弋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3-05

  近日,泸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原支队长陈弋(正科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经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叙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弋利用担任泸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龙马潭区公安分局政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其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查禁,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四川检察)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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