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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唯一┃泸州市1案例入选自然资源部第六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头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2-07

日前

自然资源部发布

第六批11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其中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

“土地+森林”多要素

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

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

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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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详情如下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土地+森林”

多要素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

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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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泸县通过“全域整治+组合供应+产业融合”的系统性改革,成功破解丘陵地区资源碎片化与效益不高双重难题,形成了“制度设计—市场激活—技术赋能—共治共享”联动。通过空间重构、产权创新、科技赋能与利益共享,将“散、小、弱”的资源转化为规模化、高附加值的资产,实现了生态保护、经济增长与民生改善的协同共赢,为探索自然资源资产高效利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长效机制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范本。

案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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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泸县位于四川省东南部

县域内丘陵起伏、水系纵横,耕地和林地资源丰富,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和生态资源富集区。

近年来

泸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

深入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立足川南丘陵地区资源禀赋,创新“土地+森林”多要素组合供应模式,探索出一条“生态保护筑基、资源整合提效、产业融合富民”的实践路径,守牢了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生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深刻内涵,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探索生态价值实现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提供了实践样本。

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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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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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后

2024年

泸州市统筹推进建设用地、林地等

多要素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

选取丘陵地貌显著的

泸县石桥镇开展试点

聚焦区域内林地资源多、坡耕地多、低效用地多,产业用地少、经济收益少、连片资源少的“三多三少”特征,将715.5亩集体林地经营权与12.3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原为工矿废弃地)打包,形成727.8亩的“土地+森林”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包。

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流转,竞拍企业以321.5万元竞得其30年经营使用权,探索了“空间重构—产权组合—生态增值—共治共享”的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双赢新路径,实现生态保护、产业升级与农民增收的协同发展,破解丘陵地区资源碎片化治理难题,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显化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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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科学规划,统筹布局

坚持顶层规划引领

依据《巴蜀鱼米之乡玄滩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泸县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分六个镇级片区为实施单元,开展全县全域全要素土地综合整治,统筹解决耕地碎片化、空间无序化、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

完善政策配套体系

●市级层面出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试点的通知》《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交易规则》,明确资源资产整合、交易流程等细则。

●县级层面制定《泸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泸县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实施办法(试行)》《泸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等配套政策,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主体、交易平台、流转年限、供应价格、供应程序等内容,确定各类管控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试点在法治和制度框架下运行。

02、多级联动,确权登记

一方面

有序推进土地使用权和林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历史资料核实、无人机航拍和实地勘界,镇村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调解1981—1983年林业“三定”和2007—2008年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遗留的四至界限争议、面积误差等权属问题,补充登记缺失的林地承包合同信息,破解历史遗留难题,实现权属信息可追溯、可查询,为自然资源资产的盘活利用奠定产权基础。

另一方面

构建“县调度、乡主责、村前哨、民参与”四级联动纠纷调解机制,采取定领导、定方案、定人员、定质量、定时限的“五定”措施,由县级综合指挥调度、乡镇兜底受理化解、村级前端排查调解、群众自主协商共治,实现权属争议分层分级闭环处置。

03、明确条件,组合供应

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条件

围绕石桥镇727.8亩的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在规划管控上,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容积率上限不超过2.5,建筑高度不超过15米;在生态约束上,仅允许农产品初加工、冷链仓储等入驻,并配套建设绿化隔离带。

明确林地经营权使用条件

在经营要求上,竞得人需在采伐迹地当年或次年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置撂荒,不得使用高毒农药;在生态责任上,竞得人需承担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义务,做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维系野生动植物栖息地。

确定组合供应模式

将空闲的工矿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林地经营权组合形成新的资产包,按30年期限整体流转,竞得人可同步开展竹林种植、竹笋加工、仓储物流等全链条开发,增加产品附加值。

04、规范程序,公开交易

索“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路径

集体林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经营权流转年限30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企业根据项目周期灵活选择使用期限。允许企业分期缴纳价款,并按缴款年限分期办理产权证书,降低企业初期投资压力,保障交易安全性。

规范交易流程

在尊重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设置权利人集体决策、审查批准、公开交易、签订合同、价款缴纳五个环节,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拟出让的“资源包”价值进行评估,形成流转方案提交村民议事会集体决策。

公开市场交易

资产包组合供应方案经审查批准后,在农村产权公共交易平台公开竞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最终由市场主体以321.54万元竞得。

05、引入产业,共享发展

聚焦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目标

构建联农带农机制

强化产业联农

在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竞得企业须优先雇佣本地村民参与竹林种植管护、竹笋采收加工、仓储物流管理等环节,并优先采购本地原材料(如竹笋),确保产业发展红利惠及当地农户。

创新收益共享

项目总收益321.54万元中,扣除政府入市增值调节金10.7万元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获得总收益310.8万元,占比达96.6%。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统筹管理流转收益,建立兼顾短期分红与长期发展的分配模型。

保障长期权益

收益分配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定,明确农户土地流转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比例,并提取部分收益作为村集体发展基金,用于村内公益事业和后续产业扶持,实现“资源有收益、就业有岗位、集体有积累、发展有后劲”的共赢格局。

主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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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资源整合与生态修复双轨并进,提高了生态保护修复能力

通过“土地+森林”多要素

组合供应模式

将生态修复责任

内化于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

竞得企业按要求完成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新造竹林有效提升了区域森林覆盖率和固碳能力;

配套建设的绿化隔离带增强了水土保持功能;

严格的生态约束条款(禁用高毒农药、保护水源地、维系栖息地)显著降低了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同时,该模式➤有效破解了单一资源开发协同难题,整合了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的资源,实现“资源包”统一规划、统一修复、统一监管,形成了“保护—合理利用—收益反哺—再投入修复”的良性循环,显著提升了区域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修复能力。

实现资源增值与产业融合深度联动,激活了经济动能

组合供应模式

显著提升了

资源资产的市场价值

建设用地流转单价由约200元/平方米提高到220元/平方米;林地年流转价从64元/亩增至70元/亩,溢价率9.3%。

在此基础上,成功引入市场主体投资建设3000亩竹产业基地,配套发展竹笋初加工车间、冷链仓储设施,并探索测土配方施肥、林药林菌种植等生态复合经营模式。

项目以利用电商拓宽销路、结合文旅延伸产业链条为目标,推动“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品牌”,显著提升了资源利用的附加值和产业竞争力。

实现基层协同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提升了社会效益

项目直接带动

农民增收致富效果明显

村集体与农户共享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收益,财产性收入大幅增加;同时通过采伐集体林木售卖,村集体获得年均收益约1.34万元。

新项目建成运营后,预计可为石桥镇提供长期就业岗位约150个,每年增加本地村民务工收入约225万元,实现村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

合同约定的“用工优先本地村民、采购优先本地原料”确保了本地农户充分参与产业发展并获益。

在治理层面

采取“政府引导+村民决策+企业投资”模式,规范了“资产评估—集体决策—平台交易—分期办证”全流程管理。

四级联动确权机制有效化解了历史矛盾,完善的村规民约和“资源管护积分制”强化了“保护者受益、破坏者受限”的导向,提高了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梯次化、民主化的收益分配模型,有效保障了村民的短期增收与长期发展权益,形成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

案例详细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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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泸州自然资源和规划)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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