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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告诫书

头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3-26

关于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压实平台与商家主体责任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供者(代理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为深入贯彻《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构建“平台尽责、商家诚信、骑手规范、群众监督”的四方共治格局,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平台把关:筑牢准入防线,当好“守门人”

  (一)机构制度“双到位”

  平台应依法设立专职化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按照规模与风险等级配备相应专职管理人员。并围绕入网审查、信息公示、投诉举报处理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关键环节,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并将相关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资质审查“动真格”

  平台应对入网餐饮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采取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确保其具备实体门店且资质真实合法。严禁无证经营、套证使用、假址假店等“幽灵外卖”上线运营。

  (三)信息标识“亮出来”

  平台应监督并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经营活动主页面如实、持续公示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实体门店照片及实际经营地址。线上店铺所使用名称,应与实体门店门头招牌保持完全一致。针对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应在页面设置“无堂食”字样标识;对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户,则应设置专门链接入口,便于消费者实时查看食品加工过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日常监测“全覆盖”

  平台应当基于食品安全风险动态评估结果,制定并动态更新《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通过技术监测、线上巡查与线下核查相结合,对入网餐饮商户经营行为实施常态化、制度化监测管理。特别是对未设堂食区域或尚未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商户,应适当加大抽查频次与监管力度,提升风险防控精准性。

  (五)违规处置“不手软”

  平台在日常运营中如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同步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可依法依规采取警示、流量限制、暂停服务、强制关店、列入平台黑名单等分级处置措施。同时,平台对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的违规线索,应当及时响应、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按期反馈。

  二、商家自律:守好安全底线,做好“掌勺人”

  (一)资质信息“双真实”

  商家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并确保拥有实体经营门店,经营活动不得超出许可范围。线上所公示的各项信息,应与线下实体门店实际情况保持一致;网店所用名称,亦应与实体门头招牌完全对应。对于不设堂食区域、仅提供外卖服务的商户,应在经营主页面显著位置,清晰标示“无堂食”字样,以明示经营模式。

  (二)后厨卫生“看得见”

  商家应保持后厨环境整洁卫生,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餐具消毒、人员持证上岗。鼓励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让后厨在阳光下运行。

  (三)食材采购“严把关”

  商家在食品原料采购过程中,应当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全面落实现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供货渠道来源清晰、可追溯,且供货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严禁采购或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来源不明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料。

  (四)加工配送“保安全”

  商家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烧熟煮透。所用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积极推广使用“食安封签”,确保封口一经开启即不可复原,有效防范配送环节的污染风险。对于储存或运输条件有特殊温度要求的食品,应采取相应温控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五)反对浪费“作表率”

  商家应在线上经营页面主动公示所售菜品名称及其主要原料构成,并结合经营实际,积极推出“小份菜”“半份菜”等多样化份量选项,引导消费者根据实际需求适量点餐。

  三、多方协同:织密监督网络,共做“守护人”

  (一)骑手当好“监督员”

  送餐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确保配送餐箱干净整洁、定期消毒。取餐时检查封签是否完好,配送过程中轻拿轻放、防雨防尘,做到不私拆、不调换、不食用餐品。鼓励骑手主动担当食品安全监督员,发现违规线索及时向平台或监管部门反映。

  (二)平台建好“维权路”

  平台应构建并持续优化投诉举报通道,对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及时受理、快速核查、有效处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倡导消费者在接收餐品后,主动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食安封签是否完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通过平台或监管部门渠道进行举报。

  (三)群众吹响“监督哨”

  欢迎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餐饮服务社会监督,让更多双眼睛参与进来,把乱象暴露在阳光之下。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全市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立即启动自查自纠工作,对标对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方位排查与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将同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与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不姑息。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信息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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