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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法院执行法官“打飞的” 跨越千里成功扣押悬赏车辆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6-11

  日前,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专线”铃声大作:又一辆悬赏车辆被热心群众发现!值班干警接到消息后,立即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在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确认涉案车辆位置后,该局马上派出三名干警紧急出发,赶赴湖北武汉。

  在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中,财产难寻、车辆难扣一直是执行法官面临的难题,加之异地执行中往往存在人力不足、信息不畅等不利因素,导致申请人的权利更加难以得到保护。近年来,随着全国各地法院积极建立协助、联合执行常态机制,使得异地执行不再难。为防止执行现场出现意外,承办法官立即与车辆所在地东西湖区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最终,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扣押悬赏车辆。

纳溪法院执行法官“打飞的” 跨越千里成功扣押悬赏车辆(图1)

  该案系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满某正在监狱服刑,悬赏车辆系其名下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虽已查封,但因车辆未实际处于人民法院控制中,申请人胜诉权益始终难以实现。在承办法官的建议下,申请人吴某向纳溪法院执行局提交了悬赏申请,悬赏公告发布数月后,终于等来了好消息…

纳溪法院执行法官“打飞的” 跨越千里成功扣押悬赏车辆(图2)

  在赶往武汉市东西湖区的途中,举报人不断给执行干警发来该车辆的最新位置。抵达目的地后,纳溪区法院执行干警首先与东西湖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汇合,为确保行动万无一失,东西湖区法院派出两辆警车及数名干警陪同前往现场。在兄弟法院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成功控制车辆,贴好封条,联系拖车公司。这时,车辆实际控制人闻讯而来,试图阻拦执行,声称该车辆是其从二手车市场买来的:“虽然车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是我有购买车辆的凭证,满某欠的钱,你们为什么要扣我的车?” 法官解释,车主以实际备案为主,如果驾驶人可以证明自己是车辆实际购买人,可以带上相关手续、证件到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但今天,我们必须要查扣车辆!”

  火球般的太阳,高温炙烤下的大地,让人汗流浃背,我们的执行干警却一如既往,迎着闷热酷暑而上,这份“倔强”,是执行人的标志!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已经深入到纳溪法院每一名执行干警的心里,并体现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民之所向,胜之所往,我们奔走四方只是为了把执行强制落到实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谢雅琴)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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