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1-12
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没看见行人用不用减速?11月11日,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公布一起机动车与人行横道上行人相撞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从中就能找到答案。
11月8日7时20分许,驾驶人曾某驾车行至内江高新区汉安大道一人行横道处,与人行横道上一名正在横过道路的老人相撞。据曾某描述,其在驾驶过程中没有发现行人,在经副驾驶乘员的提醒下才踩刹车,但为时已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怎样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良好驾驶习惯从点滴开始养成,机动车人行横道前礼让行人,既是礼,也是法,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规,安全文明驾驶。(来源:最内江)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