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0-09
10月1日,邓女士带着锦旗来到泸县公安局云龙派出所,感谢派出所快速破案,挽回财物损失。

9月29日一早,邓女士发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车未锁车门,清点车内物品,发现少了价值6500余元的两条金饰和两块手表,随即报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调取现场及附近监控视频并进行走访调查,经过多线开展工作,迅速突出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在扩大视频调取和走访范围后,锁定了其身份。随后,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将犯罪嫌疑人古某抓获,追回被盗财物,古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9月28日晚,古某晚饭后骑车来到云龙场镇上闲逛,路过邓女士停车的路边时,一直囊中羞涩的他烟瘾来了,就想着去碰碰运气,看看车上有没有烟或钱,以解“燃眉之急”。于是,古某挨着去拉路边停放车辆的车门,没想到还真的拉开了一扇门。古某迅速上车翻找,找到两条金饰和两块手表后,随即拿回家。


据邓女士回忆,当天参加聚会饮酒后,未动停放在路边的车便回了家。车门未锁的原因可能是聚会中途,孩子到车内拿东西后忘记锁车。
目前,古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提醒:
无论离车时间长短,都要关锁好车门、车窗、后备箱,锁闭车门后,应再次用手拉确认。同时不要把车辆当成“保险箱”,将皮包、现金等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机动车后座、储物盒等处,给窃贼创造可乘之机。在使用电子遥控钥匙锁车门时,一定要检查车门是否真正锁上。
(来源:平安泸县)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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