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2-24
“跑分”:是指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搭建平台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途径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注册“跑分”平台,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卡“抢单”刷流水轻松赚取佣金,有人自以为找到了发财的门路,实际上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为进一步打击“两卡”犯罪(使用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近期,内江市公安局部署开展了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斩链”专项行动。
2021年12月14日,资中县公安局在“斩链”专项行动中,抓获利用支付宝、微信、银行卡“跑分”获利的钟某等多名嫌疑人。

“嫌疑人:钟某”
经查,今年10月,钟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彭某,偶然间得知彭某有“挣快钱”的渠道,虽然隐约感觉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但经济状况欠佳的钟某还是表示愿意参与。后来,彭某便带钟某来到成都一出租屋内见到一名自称“二哥”的男子。据钟某交代,这名自称“二哥”的男子用钟某的手机下载了一个数字支付类的APP,随即用钟某身份证进行注册并绑定其银行卡,之后便使用钟某的手机银行和刚才绑定银行卡的APP之间进行了大额资金转账操作。当日傍晚,钟某收到3500元的“报酬”。

据钟某供述,2021年10月下旬,那名自称“二哥”的男子主动加上微信,询问其身边是否还有想“跑分”赚佣金的朋友,介绍成功则赚取跑分总数中1%的提成。钟某陆续便介绍王某、吴某将银行卡信息拿给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并从中提成550元。钟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钟某已被资中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其他嫌疑人也已经被依法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嫌疑人:王某”
公安提醒:请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账号密码,避免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盗用;同时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出售、外借自己的银行卡给他人,否则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被追究法律责任。(来源:资中公安)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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